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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622万元拍下别墅付款后才发现别墅内住着租户-【新闻】

发布时间:2021-04-20 11:12:05 阅读: 来源:绉类厂家

“一次次到法院,一次次给我重复的答案——等!”昨日,厦门市民吴先生告诉记者,为了拿回属于他自己的别墅,他已前往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不下10次,但始终没有得到令他满意的答复。

事情始于2015年5月15日。当天,延平区法院委托福建博正拍卖有限公司,拍卖一处面积近500平方米的别墅,被吴先生以622万元的价格拍下。如今一年过去了,吴先生仍未入住,“别墅内居然有租户,而且和原房主签订了长达20年的租约,要我补偿200万元租金才肯搬走”。

司法拍卖房屋为何存在租赁合同?这份租约是否合法?延平区法院为何没有提前告知?为何一拖再拖不予解决?带着这些问题,记者展开调查。

这个别墅位于武夷山度假区

付完全款后发现 别墅内还住着租户

该别墅坐落于武夷山市度假区九龙窠路2号九龙湾山庄内,原属福建武夷风茶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。

在一份落款时间为2014年5月20日的延平区法院执行裁定书中(2014延执行字第149号),记者看到,上述茶叶公司因涉民间借贷、担保纠纷一案,上述别墅将被拍卖。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,案号“(2015)南执字第00111号”失信记录显示,该茶叶公司应偿还银行借贷款,故将别墅司法拍卖。

吴先生经正规司法拍卖程序买下别墅,并于2015年5月19日将款项汇入延平区法院账户中。但此时吴先生才发现,这套别墅中竟另有“主人”:一肖姓租客和上述茶叶公司已签20年租约,并付清所有租金。

为此,吴先生多次到延平区法院要说法,被告知租约系造假,法院将责令租客搬离。不过,吴先生一再苦等,却被一拖再拖,“每次都让我等一两个月,但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推托”。吴先生说,每次联系延平区法院,得到的答复都是“正在处理”。

租户:2010年就租下别墅 早已告知法院

这场长时间的“拉锯战”,让吴先生身心俱疲,“肖姓租客提出,补偿他200万元左右的租金才愿搬离,这要求我无法接受”。

前日下午,记者辗转联系上了肖姓租户,他说自己也是受害者。他2010年向上述茶叶公司租下别墅,租期至2030年。“延平区法院查封别墅前,曾前来了解情况,我将租约提供给了法院。”肖姓租户称,他曾就此事提出复议申请,但被南平市中院驳回。

此外,肖姓租户也提出疑问,“花600多万元买别墅,但吴先生却从未前来看过别墅,我觉得不正常。”对此,吴先生表示,拍卖前他曾到现场查看,也发现别墅内有人居住,“但我没想到是租户,以为是原房东还未搬出而已”。

若肖姓租客说法属实,那么,延平区法院在查封前,就已知晓别墅还存在一份长达20年的租约。但是,吴先生强调,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,均未得到任何涉及此事的告知,“知道的话肯定不会买”。

法院未回答记者疑问 只称“正依法执行”

对于司法拍卖的房产,法院是否有查清情况的义务?是否提前告知买受人存在租约?多次承诺吴先生强制执行,为何没有行动?此事已经拖延一年,后续将如何解决?前日下午,记者将上述疑问以采访提纲形式,提交至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。昨日,延平区法院给予回复,但并未解答上述任何疑问,只表示“采访提纲我院领导和执行局法官已阅,现回复如下:目前,我院正在依法对该案进行执行”。

针对此事,记者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,他认为,导致吴先生陷入如此尴尬境地,延平区法院应承担责任。“买卖不破租赁,这份租约若在法院查封别墅前签订,那就是合法的。”专家称,但是,延平区法院应当查明事实,并如实告知吴先生,“这会直接影响别墅价值,或许就无法拍到622万元了”。

但是,如果租约是在查封之后签订,那么,原房主和租客就涉嫌“非法处置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罪”,延平区法院同样有义务查清事实,处理此事。此外,根据肖姓租客复议被驳回,该专家表示,租客应配合清退别墅,否则可能涉嫌“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罪”。(记者李拯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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